
寧德新聞網5月6日電 (林洲)4日,福鼎車站派出所民警在巡邏過程中,發現一名男性旅客所持身份證與本人相貌不符,于是立即將其帶到公安值班室進一步了解情況。
經了解,該男子姓陶,今年45歲,福州人,因債務糾紛被法院列為失信人員。經民警詢問,陶某承認其明知冒用他人身份證購票乘車是違法行為,但因被列入失信名單,實在沒有辦法才冒用他人身份證企圖蒙混過關,沒想到最終還是被民警發現并查獲。根據相關規定,陶某被處以罰款1000元。
鐵路警方提醒廣大旅客,冒用他人身份證是違法行為,若忘記攜帶或遺失身份證,可在車站辦理臨時身份證明;如果是被納入“黑名單”的失信人員,應盡早主動處理失信行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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