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紹興7月1日電(項菁)6萬余人先后被騙,20余萬條公民個人信息遭遇泄露,涉案金額達2.9億余元……不到兩年時間,陳某某等人組成的惡勢力犯罪集團利用“套路貸”瘋狂斂財,并造成了兩名被害人自殺的嚴重后果。1日,浙江省紹興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惡老大”陳某某無期徒刑。
據統計,該犯罪集團共騙取6萬多名被害人合計2.9億余元,扣除本金后實際騙得1.4億余元。
2016年初,還在四川從事房地產投資的陳某某受老鄉陳某豐邀請,開始了網絡高利貸生意。隨著客戶越來越多,2016年3月,陳某某注冊成立了浙江感恩投資信息咨詢有限公司,開始“單干”。
隨著犯罪行為的不斷升級,以陳某某為首要分子,被告人曹某某、蔡某某、何某某、吳某某等人為重要成員,話務部、審核部、財務部、催收部等部門成員組成的惡勢力犯罪集團逐步形成。
據了解,該集團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了惡劣社會影響,其中除被害人梁某某服毒自殺死亡外,被害人董某某也因不堪精神折磨跳樓自殺,造成尾骨粉碎性骨折。
2018年2月開始,陳某某等人被公安機關先后抓獲。
紹興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陳某某糾集并組織、領導被告人曹某某、蔡某某、何某某、吳某某等人形成惡勢力犯罪集團,共同實施了犯罪活動。最終,該法院一審判處被告人陳某某犯詐騙罪、敲詐勒索罪、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罰金六百五十萬元;判處曹某某等其余十六人有期徒刑十年至一年五個月不等,并處罰金。(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