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區閩東路和天湖路增設18面禁止超標電動自行車通行標志牌。
為進一步加強中心城區道路交通管理,規范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2019年6月26日寧德市公安局發布《寧徳市公安局關于中心城區部分道路限制超標電動自行車通行的通告》。從2019年7月1日起,閩東路與蕉城南路交叉路口至閩東路與福寧路交叉路口(含非機動車道)、天湖路與蕉城南路交叉路口至天湖與福寧路交叉路口(含非機動車道)路段,限制超標電動車自行車(有動力裝置驅動但設計最高時速、空車質量、外形尺寸不符合非機動車國家標準,且未列入國家《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的兩輪電動自行車,包含已登記懸掛臨時號牌的在用超標電動自行車)通行。
根據通告,我市在以上路段增設18面禁止超標電動自行車通行標志牌。
溫馨提示
?以上限行道路與非限行道路相交的路口,允許已登記懸掛蕉城臨時號牌的在用超標電動自行車通行。
?違反上述規定的超標電動自行車,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法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