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新聞網7月4日電 (鄭曉燕)日前,古田法院審結一起盜竊案件,90后的劉某某因盜竊車輛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
據悉,2017年8月,劉某某見翁某某將小轎車停在城西街道某厝門口,欲占為己有,于是打算通過故障報修,將車拖走。次日上午,劉某某聯系案外人何某某,稱車系其所有,但因故障需拖至屏南縣維修,雇何某某拖車。后何某某駕駛拖車同劉某某將小轎車拖至屏南縣某修理廠。
同日,翁某某發現車輛被盜報案后,在屏南縣某修理廠內追回該轎車并依法返還被害人翁某某。經鑒定,該車價值8140元。2018年11月11日,劉某某在古田縣一網吧被公安局干警抓獲。
古田法院審理認為,劉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價值共計8140元,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遂作出如上判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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