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新聞網8月7日電 (吳桂芳)“謝謝你們為我們著想,到醫院來為我解決困難。”近日,周寧法院交通巡回法庭聯合縣交警大隊在醫院成功調解一起交通事故糾紛。
2019年4月15日,劉某駕駛小型客車從周寧縣龍潭往周寧浦源方向行駛,途徑人行橫道卻未停車讓行,碰撞造成行人游某股骨骨折住院,雙方經協商初步達成協議由劉某負擔游某住院期間產生的一切費用,后游某家人以游某術后臥床生活不能自理為由拒絕簽訂該協議。
為及時妥善解決糾紛,周寧法院交通巡回法庭主動介入,開展訴前調解工作,聯合縣交警大隊多次前往醫院進行調解。調解過程中,承辦法官耐心向雙方當事人講解責任劃分、賠償范圍的標準及法律依據等。
經過承辦法官的耐心調解,雙方當事人在公平公正、互諒互讓的基礎上自愿達成調解協議,劉某向游某支付賠償金60000元。協議簽訂后,劉某當場一次性付清余款17000元,雙方握手言和,有效實現了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有機統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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