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新聞網8月7日電 (蘇佳佳 肖紅)近日,一對鬧離婚的夫妻在周寧法院法官的耐心調解下和平分手,雙方當事人向法官表示感謝。
2015年初黃某與葉某經人介紹認識,僅在見過一面的兩個月后,二人便選擇去民政局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因為婚后不到三個月,丈夫葉某便外出打工,黃某便也回到娘家生活,兩人就這樣開始了的分居生活。
然而讓黃某沒有想到的是,這一分居就是四年。最終黃某因無法忍受這種毫無感情的夫妻生活,便向周寧縣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并要求葉某給予精神損害賠償。
據了解,黃某曾提出協議離婚,但因雙方對于離婚事項未能達成一致的協議,便陷入僵局,也就繼續過著分居兩地的生活。
周寧法院法官受理此案后,考慮到夫妻二人感情基礎薄弱,婚后長期分居,未生育子女,和好已不可能,決定以調解的方式使二人和平分手。通過法官的耐心疏導和辨法析理,逐步化解雙方對立情緒,最終二人和平分手,雙方達成調解協議,黃某放棄給予精神損害賠償的要求。至此,兩人的“恩怨情仇”終于了解。
近年來,周寧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中嚴格把握判決離婚標準,深入分析個案中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和程度,對感情尚未破裂的調和,對確無“破鏡重圓”可能的調離,達到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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