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新聞網8月7日電 (彭雨冰 劉立國)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但討債傷人不僅擾亂社會秩序,還要承擔相應的責任,在周寧也發生一起因討債而引起的人身損害糾紛。近日,該糾紛在周寧法院法官的調解下圓滿化解。
2018年6月晚,宋某前往陳某處討要欠款兩萬多元,但陳某借口不還,雙方發生沖突,大打出手,宋某持械將陳某的妻子肖某打傷。后宋某被公安局處以行政拘留六日并處罰款500元。雙方均向法院起訴對方。
周寧法院受理此案后,承辦法官耐心地從法律、道德、情理等角度做雙方當事人的工作,擺事實、講道理,動之以情、曉之以理,最終雙方都認識到了自身的錯誤,自愿達成調解協議,最終宋某放棄對陳某、肖某的訴訟請求,并賠償肖某2.3萬元。
法官提醒:公民應該運用法律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切忌意氣用事,采取暴力傷人等過激行為,結果將會是得不償失。(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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