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新聞網8月7日電 (鄭曉燕)鄰里因果樹修剪問題產生口角,男子持刀傷人。日前,古田法院審結一起尋釁滋事案件,程偉獲有期徒刑一年,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經濟損失19622元。
據悉,2018年12月23日上午,程偉與其父老程因果園果樹問題與鄰居程強發生口角,后報警,當地派出所到場協調后,程偉仍心懷不滿。
次日傍晚,程偉飲酒后在其家門口看見程強,回家中取菜刀放在身上,前去質問程強是否毆打其父親,隨后持菜刀追砍程強,未果。程偉又持菜刀到程強家中砍傷其妻子李華,李華逃跑時,程偉繼續持刀追打李華。隨后,程偉遇見程強,又持木棍追打程強。
程偉傷害行為致李華“左肩鉀區上皮膚創、左手背皮膚創、全身多處皮膚擦傷軟組織挫傷”,經鑒定,李華損傷程度為輕微傷。案發當日,程偉在家中被抓獲。
古田法院審理認為,程偉因瑣事持兇器隨意毆打他人,破壞社會秩序,情節惡劣,其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罪。辯護人認為被害人李華系輕微傷,且程偉為治療自身疾病,可從輕處罰的意見,于法無據,不予采納。李華主張經濟損失中的合理訴求即19622元,予以支持,遂做出如上判決。(文中人名系化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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