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解難題快求實效精準施治
云南麗江旅游法庭化解矛盾念好“三字經”
編者按
近年來,旅游市場屢屢曝出侵害消費者權益的種種問題,為輿論所關注。如何進一步規范旅游市場、及時化解涉旅糾紛、有效維護旅游消費者合法權益,已成為新時代滿足人民群眾在旅游消費維權方面新需求的法治課題。
在規范旅游市場、及時化解涉旅矛盾糾紛、有效維護旅游消費者權益工作中,云南各級人民法院不斷創新司法為民工作方式方法,設立旅游專門法庭、巡回審判點150多個,通過快捷高效的法律服務,深度參與全省旅游市場整治,為群眾分憂,為政府解難,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今天本報刊發記者探訪云南麗江旅游法庭的調查報道,敬請關注。
□ 本報記者 王宇
云南麗江,有青翠掩映皓白的雪山,有旖旎勝過江南的古鎮,其獨特的風情早已成為國內著名旅游勝地,吸引著眾多國內外游客、商家。
數據顯示,常住人口只有120萬人的麗江市,每年接待國內外游客超過4000萬人。
從管理角度來看,這是一個驚人的流動人口數量。游客增多對本地衣、食、住、行、購等各個環節產生一定的影響,不可避免地帶來各種矛盾糾紛,一度成為當地社會治理的難題。
在此背景下,3年前,全國首家旅游專門法庭——“麗江市古城區法院旅游專門法庭”掛牌成立。由此,拉開了云南各旅游景區設立巡回法庭的序幕。目前,云南全省已設立旅游專門法庭、巡回審判點超過150個。
近日,《法制日報》記者來到麗江市,實地探訪古城區旅游專門法庭、玉龍旅游巡回法庭的運行情況,
感受多元矛盾糾紛化解在云南的司法擔當。
“專”——化解涉旅糾紛體現專業優勢
在束河古鎮街核心景區尾新村,有個帶小院的三層小樓,走進敞開的古銅色大鐵門,游客很容易就能找到旅游專門法庭。
這里,訴前調解室、立案窗口、數字化法庭一應俱全,可以實現庭審全程網絡直播。
7月22日上午9時,法官正在對一起旅游糾紛案件進行訴前調解。當事雙方因為旅游大巴租賃費用拖欠產生糾紛,辦案法官經過半個小時調解,雙方握手言和。
這起案件此前經過公安調處、司法調解,但沒有達成協議。來到旅游專門法庭,法官從法律的專業角度和當事人深入交談,明確法定權利責任,當事人豁然開朗,立即和解。
“一支業務精、素質高、作風好的專業辦案團隊,是確保旅游專門法庭發揮作用的關鍵。”古城區人民法院院長張志偉說。
旅游專門法庭成立之初,古城區法院就從入額法官中挑選了4名業務能力出眾的法官,入駐旅游專門法庭一心辦理旅游案件,如今,辦案法官已經增加到6名。
在張志偉看來,除了有固定的場所、專業的隊伍,明確統一的受案范圍也是確保高效辦案的重要條件。
為此,古城區旅游專門法庭明確,受案范圍主要包括束河片區所有民商事案件,游客在古城區內吃、住、行、娛、樂活動中與商家、旅行社團發生的旅游案件,大研古城和束河古鎮內的房屋租賃合同糾紛等。
“外地游客在旅途中人生地疏,相對弱勢,如何保障他們的合法權益?”
面對記者提問,這里的法官們眾口一詞:“絕對一視同仁!特別是在受理環節,還會通過現場快速受理等方式打通外地游客維權渠道,讓他們在陌生的地方感受到旅游專門法庭的方便和溫暖。”
據統計,古城旅游專門法庭成立以來,審結涉旅糾紛740多件,均達到案結事了。別看數量不大,但大多數案件是經過旅游相關部門調解未達成協議、相對爭議比較大的案件,凸顯了專業法庭在緩解矛盾激化中的優勢。
“快”——快立案快審結減輕當事人訴累
玉龍納西族自治縣擁有玉龍雪山、拉市海、石鼓鎮等景區,每天迎客上萬人。2016年,玉龍縣法院在這三個景區設立旅游巡回審判法庭和巡回審判點,在節假日全天候、平時不定期進駐景區開展法律服務。
“游客停留時間短,以最快的方式為他們在最短的時間內化解矛盾糾紛,就是給他們最好的司法服務。”據玉龍縣法院院長和康寧介紹,為讓游客一發生糾紛就能及時找到法官,玉龍縣法院確定了玉龍雪山和拉市海兩條旅游路線,法官定期、不定期沿著兩條路線巡回受案、辦案,開展矛盾糾紛化解,進行普法宣傳,符合條件的就地立案、就地審理、就地調解、就地執行。
“游客的旅游時間有限,都希望在最短的時間內定分止爭、解決問題,旅游法庭在辦案中除要快速受理、快速裁定外,還應在調解環節下足功夫。”麗江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王進認為,辦案法官要敏銳捕捉當事人權益最大平衡點,引導雙方通過權利讓渡實現糾紛及時快速化解。
一年前,來自昆明滇池國家度假區的游客帶著孩子在麗江束河古鎮旅游期間,孩子不慎在下樓梯時摔傷,經多次協商未果后,這位游客口頭將客棧老板訴至旅游專門法庭。
如果按照正常訴訟程序,游客勢必因此事要多次往返于居住地和麗江,影響正常工作生活,于是,法庭立即通知客棧負責人到法庭進行訴前調解。在法官耐心細致的調解下,雙方達成了和解協議并當場履行完畢。
古城區人民法院旅游專門法庭還出臺了《依法辦理旅游糾紛案件速裁辦法》,對速裁的案件范圍、速裁程序等內容均作了詳細規定,為案件速裁提供了制度保障。如今,當日立案、當日裁決已成各旅游巡回法庭的常態,辦案效率極大提高。
一個好消息是,今年6月,依托云南省委政法委推出“云解紛”多元矛盾糾紛化解平臺,麗江市內各旅游巡回法庭邁進了遠程調解、遠程開庭的“新時代”,為提升辦案質效插上了智慧化翅膀。
近兩個月來,古城區人民法院專門旅游法庭已應用遠程視頻辦理了4個案子,都實現了案結事了,減輕了當事人的訴累。
張志偉對記者說,法庭要求每一名辦案法官都時刻牢記:辦案就是服務,要通過司法辦案服務游客、服務旅游市場、服務旅游行業。
“精”——司法建議引發旅游市場專項整治
不久前,麗江市旅游部門對購物店給導游返點現象進行了集中整治,以此斬斷旅游行業潛規則下的黑色利益鏈。這一集中整頓行動的推出,得益于古城區旅游專門法庭發出的一份司法建議。
原來,導游方某帶游客到購物店購物后,購物店未將回扣費返給方某,只寫了一張欠條。后因購物店經營不善倒閉,方某將購物店老板李某一紙訴狀告到了旅游專門法庭。
在案件調查過程中,古城區法院旅游專門法庭發現個別導游與購物店結成不正當的“利益聯盟”,為此,旅游專門法庭向旅游部門提交了司法建議,督促其進一步加強對旅行社、導游及其他旅游從業者從業資質的審批,適當提高旅游市場準入門檻,提升旅游服務能力。
隨后,麗江市旅發委采納了古城區法院旅游專門法庭的司法建議。
從“就案辦案”到延伸審判職能,發出司法建議,深度參與社會治理,這一轉變是旅游巡回法庭做“精”旅游案件的一個生動體現。
王進解釋,所謂做“精”,就是在案前關口前移,做好法治宣傳、訴前調解和釋法工作;案中開啟簡易程序,依法快立快審快結快執;案后延伸司法審判職能,深挖問題根源,堵住機制漏洞,助推旅游市場環境持續向好。
“如果只是‘就案辦案’,那設立巡回法庭的意義就會大打折扣。”王進說,近3年來,麗江市各旅游巡回法庭在審理涉旅案件中,發現旅游市場中存在購物返點、旅游大巴監管不到位、食品商標法律意識淡薄等行政機關監管漏洞,向旅游、運政、工商等部門發出司法建議30多份,反映的問題大部分得到答復和解決。
除了發出司法建議,旅游法庭還積極參與規范旅游市場措施的制定。多年前,因古城房租上漲,一些房東隨意毀約,房屋租賃合同糾紛多發,針對這一情況,古城區旅游專門法庭參與了麗江市房屋租賃標準化合同制定。2017年標準化合同推行后,租賃糾紛大幅下降。
“把旅游巡回法庭建好管好用好,探索司法服務地方旅游發展新途徑,把矛盾化解在基層,以最快速度實現游客權益,這也是麗江市兩級法院推動‘楓橋經驗’本地化的具體實踐。”不久前到麗江法院視察工作時,全國人大代表曹國候如是說。(法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