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結婚證”不具備任何法律效力
民政部表示其不能代替實體結婚證 只有紀念意義
近期,福建、江西、浙江、江蘇、重慶等地可以領取“電子結婚證”,甚至有自媒體稱“電子結婚證”可用于購房貸款辦理、房產過戶、繼承遺產、財產公證、子女入學等,而且可以隨用隨領,不怕忘、不會丟,并且發出“再見了,一紙婚書”的感慨。
民政部社會事務司負責人表示,這些“電子結婚證”并不屬于真正意義上的婚姻登記電子證照,并不具備相應的法律效力,也不能代替以往的實體結婚證。報道所說的以后可能會領不到實體結婚證的說法實屬無根據的猜測。結婚還得去婚姻登記機關。
今年7月18日,由民政部起草的《國家政務服務平臺 電子證照 結婚證》和《國家政務服務平臺 電子證照 離婚證》標準已經正式發布,下一步,民政部將按要求推動婚姻登記電子證照在國家政府服務平臺的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