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23日電 江蘇泰州市公安局官方微信23日發布通報稱,22日21時20分左右,李某酒后駕駛小型汽車在泰州市口泰路與長泰路口,先后與5輛汽車、6輛電動車發生碰撞,致電動車駕駛人孫某某受傷,多車受損。目前,李某因涉嫌刑事犯罪已被警方控制。
通報稱,22日21時20分左右,李某(男,40周歲,泰州市海陵區人)酒后駕駛蘇MS5**Q號小型汽車在泰州市口泰路與長泰路口,先后與5輛汽車、6輛電動車發生碰撞,致電動車駕駛人孫某某(女,67周歲,泰州市醫藥高新區人)受傷,多車受損?,F傷者正在醫院接受治療,無生命危險。
接警后,警方立即趕赴現場進行處置。目前,李某因涉嫌刑事犯罪已被警方控制,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