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28日起至2018年2月28日,省海洋與漁業執法總隊在全省范圍內開展水產養殖與水產品質量安全執法行動。
據介紹,本次執法行動由省海洋與漁業執法總隊統一部署,由各設區市漁業執法機構負責組織實施,主要針對元旦、春節期間水產品購銷量大、消費旺盛、風險集中、問題易發等情況,通過開展生產、用藥和銷售等的執法檢查,規范水產養殖、苗種生產秩序,推進水產健康養殖,建立有效的可追溯制度;通過開展養殖過程獸藥使用的執法監督檢查,查處非法使用禁用藥物行為,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打擊力度,對監督抽查的超標案件查處率要達到100%;通過開展運輸過程的聯合執法檢查,查處運輸過程非法使用禁用藥物行為,保障水產品質量安全。
據介紹,2017年以來,全省共檢查養殖企業和個體經營戶3255家(個),銷毀藥殘超標苗種244萬尾,銷毀藥殘超標水產品1815公斤,6起案件移交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福建日報記者 張靜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