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新聞網9月26日電 (蔡細忠 劉少青 李新強)近日,周寧人民法院調解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發回重審案件。
2017年10月5日仙鳳公司所屬的小客車在前往城關途中撞傷彭某某。事故發生后,經交警鑒定彭某某無責,彭某某遂訴至法院要求被告仙風公司及其車輛承保公司按九級傷殘等級標準賠償各項經濟損失共計27萬余元。彭某某住院期間保險公司墊付1萬元醫療費。一審過程中保險公司方對彭某某傷殘等級及賠償金額有異議。經一審判決后,彭某某及保險公司均不服,提出上訴。
寧德中院審查后以認定事實不清發回重審。周寧法院重審后,主審法官對案件進行了重新疏理,為了能讓彭某某及時拿到賠償款進行治療并減少訟累,法官主動約見彭某某,并針對本案適用法律及賠償額度等焦點問題對其進行釋法說理,以此解開他的心結并主動調整了賠償標準。
隨后主審法官積極與保險公司負責人取得聯系并向其對案件爭議焦點釋法說理及說明彭某某家庭困難等情況,取得對方的理解和支持。該負責人表示公司會積極承擔賠償責任,主動配合法院的調解。
在法院溝通下雙方達成調解協議,保險公司同意支付彭某某醫療費等款項18萬元(包括先前預付1萬元);仙鳳公司在法院多次溝通下,也愿意主動支付1050元用于賠償彭某某損失,雙方對案件調解結果均表示滿意。該案從收案到結案僅用了27天,就劃上了圓滿的句號。(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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