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新聞網10月14日電 (許文昌)十一年間,一“飛賊”通過撬門、撬窗、攀爬等方式在周寧縣獅城鎮境內實施盜竊40余起,盜得財物共計60余萬元,最終“飛賊”陳某難逃法網。近日,周寧縣檢察院以陳某涉嫌盜竊罪向周寧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今年2月21日凌晨,周寧縣公安局接到群眾報警稱家中被盜,民警立即前往現場展開偵查,最終于5月31日,將陳某抓獲,并查明陳某在之前的十幾年內多次實施盜竊。
承辦檢察官認為,陳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多次入戶秘密竊取他人財物共計622683.34元,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盜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等待陳某的將是法律的嚴懲。(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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