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新聞網11月20日電 (魏艷雯)日前,霞浦法院審結一起施某銀(父親)訴施某欽(兒子)贍養費糾紛案件,該案通過妥善處理、耐心調解,既解決老人的贍養問題,又消除了老人和兒子之間因贍養問題產生的隔閡,最終施某銀撤回起訴。
經審理查明,施某銀只生育一個兒子即施某欽,如今施某銀已年滿80周歲,老伴過世,沒有任何生活來源,只能靠兒子撫養其生活,但施某欽長期居住在福州市,施某銀希望兒子將其接回身邊生活,施某欽不肯,無奈之下施某銀以要求施某欽履行贍養義務為由將其訴至法院。
霞浦法院審理后認為,尊老愛幼是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贍養糾紛按照法律硬性判決并不是解決問題的最好方法,應以調解方式化解家庭矛盾才是最佳途徑。主審法官主動聯系村干部,了解事情的來龍去脈。
在電話勸說無效的情況下,法官找到施某欽家中,耐心對其教導并對關于贍養的相關法律進行解讀,從親情到倫理再到法理,經過幾個小時的溝通,施某欽終于意識到自己的錯誤,深感自責,同意將父親接回身邊共同生活,并表示會好好照顧父親。施某銀向法院提出撤訴申請,同時對主審法官為其挽回親情表示十分感謝。(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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