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新聞網11月20日電 (陳嘉倩)一場點心引發口角,惹來二次互毆事件,男子與其朋友最終被判有期一年。日前,古田法院審結了一起尋釁滋事案件。
據悉,2018年6月26日凌晨,胡某某與朋友在古田縣醫院某店吃點心時,因瑣事與鄭某某(已另案處理)發生爭吵,而后胡某某等人持啤酒瓶、塑料椅毆打鄭某某,引發互毆,致雙方都有不同程度的受傷。
然而事情并沒有結束,胡某某在醫院治療期間,前來看望的張某某等人與手持鋼管報復的鄭某某等人在古田縣醫院120門診處相遇,雙方再次發生互毆。其間,張某某持一根從鄭某某一方奪下的鋼管與鄭某某對打,最終張某某被打傷。
經鑒定,張某某損傷為輕傷一級,胡某某、鄭某某損傷均為輕微傷。2019年4月18日、5月5日,張某某、胡某某被古田縣公安局抓獲。
古田法院審理認為,在公共場所持兇器隨意毆打他人嚴重影響醫院診療秩序,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在公共場所因偶發矛盾持械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以上二行為均構成尋釁滋事罪。根據被告的犯罪性質、犯罪情節等,遂分別作出判處張某某有期徒刑一年、胡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的判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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