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新聞網12月23日電 (黃才嘉 羅彥霏)2019年7月15日,16歲少女王某不幸患癌癥住院治療。2019年11月18日,王某發現其保險賠款竟被福安市法院扣劃。
原來,王某的母親繆某因與他人的買賣合同糾紛而被申請強制執行。由于王某還是未成年人,保險公司便將保險理賠款理賠款4萬余元匯入其母親繆某的銀行賬戶。福安市法院從繆某銀行賬戶扣劃了18510元。王某對此向福安市法院提出執行異議,請求將其母親繆某名下賬戶扣劃的18510元予以歸還。
福安市法院經審查認為,從款項性質來看,繆某賬戶中的4萬余元收入款的性質實際上系保險公司支付給王某的意外健康險賠款。從款項所有人來看,該4萬余元收入款的受益人亦為王某,繆某僅是作為法定代理人、監護人代領該款。雖然金錢系特殊種類物,取得占有即取得了所有權,但是意外健康險賠款具有人身性,應嚴格審查、區分、準確認定賬戶中資金的實際所有人。
據此,福安市法院遂裁定中止對該4萬余元意外健康險賠款的執行。(完)
http://www.8d4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