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新聞網12月24日電 (蔡逸梅)12月20日,壽寧法院一審公開宣判涉惡“套路貸”案件。
董某泉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糾集胡某、董某灝等12人組成較為固定的犯罪集團。在開展“鑰匙貸”業務中,讓被害人簽訂“套路合同”,之后單方肆意認定被害人違約,并采取露紋身造勢、威脅逼迫、滋擾等“軟暴力”手段,索取或違法處置數十名被害人財物,涉案金額達572695.99元,其行為均已構成敲詐勒索罪。
壽寧法院依法審理此案,一審從嚴從快作出判決,判處該13名被告人六個月到十一年不等有期徒刑,判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7人,其中十年以上有期徒刑2人,并處罰金共計44.5萬元。(完)
http://www.8d4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