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新聞網12月24日電 (陳嘉倩)同村七人聚眾阻擾工程,致省重點工程項目遭受嚴重損失,嚴重擾亂了企業正常生產秩序,最終七人全部落網被判刑。日前,古田法院審結了一起七人聚眾擾亂社會秩序案件。
據悉,2017年1月,古田某發電有限公司欲在古田縣某村建設風電場,因征地引發糾紛。2017年10月27日,瞿某丙創建“某某人”微信群用于聯絡阻工、信訪事宜。2018年5月,某公司放棄在該村地界建設風電場,重新選址。
2018年10月,該項目重新動工后,瞿某甲等七人為使某村取得風電股權、分紅等,多次組織或伙同其他村民采取各種手段阻撓施工,致使省重點工程項目被迫停工遭受嚴重損失,嚴重擾亂企業正常生產秩序。
古田法院審理認為,七名被告人先后多次糾集、指使或伙同他人采取攔截、打砸、驅趕等手段阻撓施工,致使項目長時間被迫停工,造成嚴重損失,構成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根據被告人的犯罪性質、犯罪情節等,遂判決瞿某甲、瞿某乙、瞿某丙、瞿某丁、瞿某戊、瞿某己、瞿某庚有期徒刑八個月至九個月不等的刑罰,其中瞿某丁、瞿某戊、瞿某己、瞿某庚四人宣告緩刑。(完)
http://www.8d4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