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融媒體記者 李都)昨天上午,在江北新區泰山街道,南京市公安局江北新區分局開出全市首張居家隔離人員違規處罰單,對擅自外出的居家隔離人員仲某(化名)進行警告處罰。
記者獲悉,被處罰人仲某系南京至四川南充4455次、4456次火車乘務員,2月2日經過湖北襄陽時,有下車記錄。2月3日返回南京家中,當天,泰山街道錦城社區上門做好信息登記,將其列為居家隔離對象,告誡其配合防疫工作,并進行每日早晚上門測量體溫,還贈送了體溫計,便于其自行掌握健康情況。社區同時還表示,可以提供代購服務。然而仲某拒絕代購服務,并不聽社區人員勸阻,執意外出,于2月8日中午驅車去母親家中吃飯。
對于仲某的不配合,錦城社區果斷采取報警措施,2月9日上午,街道、社區工作人員及陽溝街派出所民警至仲某家中,當場開具“處罰決定書”,對其進行警告處罰。被處罰人仲某當場表示,接受處罰,后期將積極配合街道和社區的防疫工作。
派出所民警表示,處罰的初衷不是罰,是為了保障被處罰人的安全,也是保障更多居民的安全,這樣的“罰單”不想再看到第二張。街道相關負責人也告誡所有居家隔離人員,要配合防疫工作,不出門、不聚會,不給社區添壓力,不給他人添麻煩。(金陵晚報融媒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