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新聞網2月24日電 (陳嘉倩)摩托車撞客車,兩車受損且酒駕摩托男受傷入院,最終摩托男獲拘役三個月。日前,古田法院審結了一起危險駕駛案件。
據悉,2019年11月24日,黃某某酒后無證駕駛普通二輪摩托車,行經古田縣城西街道某路口事故路段時,越過道路中心線,碰撞對向由陳某某駕駛的小型普通客車,造成其本人受傷及兩車損壞的交通事故。事故發生后黃某某被送往醫院治療。
經鑒定所鑒定,黃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為202.15mg/l00ml,屬醉酒駕駛。案發當日,黃某某經古田縣公安局民警電話通知后主動到案。
另查明,黃某某曾多次被行政處罰。黃某某在本案中無證駕駛機動車等行為被處以罰款450元及案發后已賠償被害人損失并取得諒解。
古田法院審理認為,公訴機關指控黃某某犯危險駕駛罪罪名成立,量刑建議適當,應予采納。結合黃某某犯罪情節、犯罪性質等,判決黃某某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三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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