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新聞網3月23日電 (林文維)日前,霞浦法院審結一起戴某某(女)詐騙案件,依法判處戴某某拘役五個月,并處罰金10000元。
經審理查明,2019年5月,戴某某在霞浦縣某醫院,虛構其朋友生育的女兒可以抱養,以幫助介紹抱養女嬰為由,騙取被害人徐某某支付的“月子營養費”共計13200元后逃匿。
次日,公安機關在霞浦縣三沙鎮某賓館抓獲戴某某,并查獲其隨身攜帶的贓款及贓物共計價值13200元,歸還給徐某某。
霞浦法院經審理后認為,戴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財物,數額達13200元,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戴某某有犯罪前科,酌予從重處罰。戴某某到案后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被害人損失已被追回,對戴某某可從輕處罰。綜合上述情節,對戴某某從輕處罰。據此,霞浦法院作出如上判決。(完)
http://www.8d4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