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新聞網3月24日電 近日,福建高院發布《關于對全省法院“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成績突出集體和個人予以表揚的通報》,決定對羅源縣人民法院執行局等15個集體、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副局長張忠光等30名個人予以通報表揚。其中,周寧法院干警李羅坤獲評“全省法院'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成績突出個人”。
說起兩年前集中清理執行案款的情形,周寧法院執行局干警李羅坤仍記憶猶新。
曾經,周寧法院各科室款項往來均是統一記賬和發放,對于執行案款,沒有獨立臺賬管理,清理執行案款意味著需要清理全院的案款,并將執行款分離出來單獨管理。
面對信息不完善的款項管理系統,面對那一排排數量龐大的票據,李羅坤不畏艱難、主動請纓,利用其法學與財務管理雙學位的優勢,攬下了這一艱巨任務。
以往,款項管理系統只能使用“姓名查詢”這一種方式,如姓名錄入錯誤或他人代繳則難以對應款項。更令人頭痛的是,2012年6月以前的案款案號、部門等信息均未錄入系統,要將每筆款項對應起來只能通過原始憑證。
“在那近3個月的時間里,檔案室成了第一個辦公室,除了日常工作,都在檔案室里翻找原始憑證,有些年代久遠的,落了灰,掉在皮膚上都會起疹子。”在李羅坤的不懈努力下,周寧法院于2018年9月將線下執行款共計113筆、合計394.98萬元全部清理完畢,并逐一對應,轉入執行款專戶進行管理。
目前,周寧法院執行案款均以實施“一案一賬號”管理,并實行案款“不見面發放”。
“作為周寧法院執行局唯一在編女干警,我幾乎參與了每一次涉及女性當事人的強制執行行動。”李羅坤說,司法拘留是執行中強有力的震懾手段,但拘留過程中也會出現諸多困難,她經歷過被村民包圍、被拘留人不愿配合、家屬不解謾罵等一系列情況,但她仍堅定法律信念,努力化解矛盾糾紛,將司法為民落實在一個個案件中。
2018年除夕的夜晚,李羅坤仍奔波在去往拘留所的路上。當天,執行局拘留了一名被執行人,雙方家屬有協商意愿,但對還款方式有較大分歧,直至凌晨2點,雙方才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丶疑宰餍菡?,她再次出發解除該被執行人的拘留。“每一次看到申請執行人拿到案款的笑臉,都為工作增添一份動力,對法律的更加敬畏。”李羅坤表示。
“法官,真的太感謝你了,幫我們保住了一家人的唯一住房。”案件了結后,被執行人年邁的父親特地再次到法院向李羅坤表示感謝。
在一起涉財產案件中,一名年逾古稀、腿腳不便的老人多次在家人的攙扶下到法院來訪,他想保住登記在其兒子即案件當事人楊某名下的一家人的住房,但相關3個案件的申請執行人與其子不睦,均強烈要求拍賣房產。
經了解,因案件當事人楊某拒不還款,申請執行人心生憤怒,不愿進行溝通,而楊某無法湊足所有本金及利息。面對老人的哀求,李羅坤通過一個月的溝通與走訪,化解了相關當事人的矛盾,最終,楊某向申請執行人表達了歉意,3名申請執行人也諒解了楊某,并愿意放棄部分利息與楊某達成和解,該系列案得以順利執結。(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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