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至12日,寧德人民醫院、福安市醫院、古田縣醫院相繼在市衛健委駐行政服務中心窗口辦理了病原微生物運輸審批事務。
據悉,各院因開展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的條件尚不俱全,為適應疫情防控的需要,擬將集中篩查采集的拭子、血液等標本運輸至第三方機構進行檢測。按《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規定,送檢方與接收方間的病原微生物運輸應當獲得衛生行政部門審批。
為進一步保障新冠病毒檢測有關工作順利開展,保證標本運輸管理,市衛健委按照統一部署,承接省衛健委臨時下放的病原微生物運輸審批權限,方便檢測單位就近辦理。審批過程落實告知承諾制,由送檢單位就病毒樣本包裝、運輸方式、起止點等方面做出承諾,行政機關不再索要相關證明,從而提升了審批效率,實現當場辦結。
據市衛健委相關負責人介紹,此輪運輸涉及的病毒樣本將送往具備新型冠狀病毒臨床基因擴增檢測實驗室資質的疾控中心或第三方檢測機構,準運證書的有效期將持續半年。(寧德晚報記者 吳寧寧 通訊員 張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