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昌江縣文某原是當地林業防火員,因對待遇不滿,在2019年6月至8月間相繼放火燒林地上千畝,燒毀林木7萬多株,造成經濟損失近370萬元。
近日,海南省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以放火罪一審判處文某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宣判后,文某表示認罪。(總臺央視記者 毛鑫 魏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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