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新聞網6月12日電 (李顯清 朱健忠)因工程款印發糾紛,腳手架搭架工程被中途外包給其他人,原承包工人要不回工程款便申請將十棟大樓腳手架進行財產保全。近日,福鼎法院受理該起涉福鼎市重點房地產項目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案件,慎用保全措施司法助力企業復工復產。
該項目位于福鼎市濱海新區,由被告福鼎市某工程公司承建福鼎市某有限公司開發的項目,并將其中部分工程分包給被告連某、張某。2019年9月4日,分包人連某、張某將上述工程中的腳手架搭拆工程轉包給原告黃某。
項目施工過程中,雙方由于工程進度款撥付等原因發生糾紛,分包人提出解除合同并安排其他外架班組進場施工,原告則提出拆除腳手架并結清余款,遭拒后,其將上述房地產開發商、施工承包人及分包人訴至法院,要求返還腳手架并支付工程款2453838元等訴求,并對十棟樓的腳手架提出訴訟財產保全的申請。
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響,該項目工期已被延誤,工程進度變緩??紤]到疫情期間查封并對價值近千萬的涉案工程腳手架的物件進行搬移,勢必造成涉案工程全部停工,造成不可估量的損失。
為了項目的復工復產和最大限度降低雙方的損失,案件承辦法官及時匯報案情并制定工作預案,對工地的腳手架進行了現場查驗,同時清點數量進行保管,采用”活查封“措施保障工程正常建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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