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新聞網6月28日電 (劉常娟)日前,福鼎法院審結一起線上開設賭場案,網絡賭博“組織者”林某鑫依法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一個月,并處罰金3萬元。
自2019年5月開始,林某鑫用手機下載互聯網“大亨互娛”軟件參與網絡賭博活動,并認識“螞蟻”(身份不明),成為“螞蟻”在該網站“7888888”房間的下級代理。同年5月至7月,林某鑫先后組織多名賭客進入“7888888”房間進行賭博,主要負責為參賭人員辦理上分、下分、利潤返點結算等事宜,并從中抽頭漁利。
據統計,從2019年5月到11月,林某鑫累計為參賭人員上分的賭資合計約126.63萬元,而林某鑫便從中抽頭漁利6.49萬元。
該院認為,林某鑫伙同他人以營利為目的,利用互聯網、移動通訊終端,組織賭博活動,抽頭漁利數額累計超過三萬元以上,其行為已構成開設賭場罪,且屬情節嚴重,結合林某鑫的前科劣跡,自首、主動退出部分違法所得及認罪認罰情節,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