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新聞網6月28日電 (朱春粦)日前,霞浦法院審結一起傳播淫穢物品牟利案,依法判處謝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緩刑三年,并處罰金70000元;扣押作案工具手機4部、電腦主機2臺等,予以沒收;謝某某退出的違法所得28047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本案是該院審結的首起傳播淫穢物品牟利案。
經審理查明,2018年7月至10月間,謝某某與吳某某(另案處理)共謀在霞浦縣城區合伙代理涉嫌淫穢APP直播,約定由謝某某提供啟動資金,用于租賃霞浦縣某民房作為工作場所、購置二手手機、購置直播平臺會員卡、辦理電信寬帶等,由吳某某負責具體經營,所得利潤五五分成。期間,謝某某和吳某某共代理11個疑似淫穢APP。
吳某某通過微信向上家以低價購進上述APP的會員卡,再以高價售給客戶,從中牟取差價,并通過設立一個分別配備有三個域名的網站進行宣傳、推廣,同時設立4個微信機器人,設立2個微信用于售賣會員卡收款。
客戶通過點擊以上4個微信機器人提供的鏈接進入由淘寶某商家開發的平臺進行購買上述11個疑似淫穢APP會員的月卡或季卡,客戶購買會員的錢款由該商家扣除1%的手續費后轉賬至上述2個微信的賬戶上。
截至2018年10月17日,吳某某和謝某某通過銷售上述11個疑似淫穢APP會員月卡或季卡,共得132794元。經鑒定,上述6個系淫穢視頻APP,其余的無法鑒定。經審計,2018年9月至10月間,上述6個淫穢視頻直播平臺違法所得共計56094元。
2019年12月20日,經吳某某勸說,謝某某到公訴機關投案,隨即被民警帶至公安機關。案發后,謝某某、吳某某均已向公安機關預退違法所得各5萬元。
霞浦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謝某某伙同他人以牟利為目的,傳播淫穢物品,違法所得累計56094元,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謝某某主動投案,到案后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以減輕處罰;且其能退出違法所得,愿意接受處罰,可從輕處罰。據此,霞浦法院作出如上判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