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新聞網9月29日電 (李余鳳)為使更多生活困難的申請執行人獲得救助,助力破解“執行難”,古田法院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建立執行救助保險機制,讓執行工作更接地氣、更有溫度。
建立聯動機制。聯合中國財保公司簽訂《執行救助保險服務合作協議》,每年為投保人投保30萬元,保險公司按照1.5倍確定賠付限額。
明確救助對象。將刑事附帶民事、道路交通事故等涉民生類“執行不能”案件納入保險救助范圍,擴寬該類申請人因“執行不能”導致生活困難執行案件的救助途徑。
規范發放程序。建立承辦法官、司法救助委員會、保險公司“三道關口”審核程序,確保將有限的保險救助款項發放給最需要的申請人。今年來共為9名申請人發放救助款17.46萬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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