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新聞網9月29日電 (李余鳳)疫情防控期間,一些不法分子看準“商機”,企圖謊稱出售口罩實施詐騙。日前,古田法院公開宣判一起涉疫情口罩詐騙罪案件,曾某某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并處罰金8000元。
2020年1月30日,曾某某利用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民眾急于購買口罩的心理,在其QQ群發布信息,謊稱有庫存口罩銷售,誘使QQ群內人員添加其微信購買口罩。
同年2月1日,賴某某、羅某、馬某(系未成年人)、汪某某、王某添加曾某某微信,并通過微信轉賬向曾某某購買口罩,曾某某收取對方錢款后將其拉黑,騙取錢款共計7680元。2020年2月8日,曾某某被抓獲到案并退出違法所得。
古田法院審理認為,曾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有庫存口罩出售的事實,騙取他人財物共計7680元,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曾某某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利用防疫物資實施詐騙,部分被害人系未成年人,可酌情從重處罰;鑒于其有坦白、認罪認罰、退出違法所得,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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