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新聞網9月29日電 (鄭曉燕)古田一男子酒后掀翻打碎KTV包廂內玻璃桌,不僅拒不配合民警調查甚至大打出手,最終導致兩名公安干警輕微傷。日前,古田法院審結一起妨害公務罪案件。
據悉,2020年5月23日19時許,王某某酒后在古田縣城東街道某KTV唱歌時將包廂內玻璃桌掀翻打碎,后該KTV工作人員報警。19時52分許,古田縣公安局干警魏某某、黃某某帶領輔警葉某甲、周某、葉某乙先后到場處置警情。
期間,王某某拒不配合調查并以謾罵、嘴咬、踢打等方式阻礙干警執法,造成魏某某、周某等人受傷。后王某某在被強制傳喚并移交給古田縣公安局刑偵大隊期間再次辱罵、踢打公安干警。經古田縣公安局法醫學鑒定,魏某某、周某的損傷程度為輕微傷。
古田法院審理認為,王某某以暴力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其行為已構成妨害公務罪。王某某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并造成二名公安干警輕微傷,依法從重處罰;鑒于其到案后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處罰,依法可從輕處罰;無前科劣跡,可酌情從輕處罰。遂依法判決王某某犯妨害公務罪,判處拘役五個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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