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新聞網10月9日電 (黃興重)寧德一小伙在與女朋友通電話時發生爭執,為泄憤竟砸壞六部小車擋風玻璃或車身。近日,蕉城區人民法院審結該起尋釁滋事刑事案件,林某被依法判處拘役五個月。
經審理查明,2018年12月30日3時許,林某在寧德一小區旁的高架橋下與女朋友阮某某通電話,后因瑣事雙方起了爭執。林某為發泄情緒,持一鐵質扳手將他人停放在高架橋下的六部小車擋風玻璃或車身砸壞。經鑒定,被砸車輛損失共計7217元。
2019年1月11日,林某到公安機關投案。案發后,林某已賠償上述被砸車輛車主損失,并取得各車主的諒解。
蕉城法院認為,林某任意毀損他人財物,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罪。綜合林某其他犯罪情節,依法作出上述判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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