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新聞網11月13日電 (陳櫻)近日,周寧法院公開審理由周寧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的葉某甲、徐某和陳某等五人涉嫌污染環境一案。據悉,這是兩高發布關于檢察公益訴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來,周寧縣第一例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這也是周寧法院首例適用七人合議庭審理的刑事案件。
公訴機關指控:2019年4月間,葉某甲經陳某的幫助,在周寧縣純池鎮蓮地村北山堂自然村附近的山上,取得了建設非法熔煉廠的土地,并修整道路。2019年8月初,周某幫助葉某甲召集工人至周寧,為其建設沖天爐等熔煉設施。
當月16日,建設完成后,葉某甲安排周某管理工人熔煉事宜,開始熔煉廢舊電路板等提取金屬。同時,葉某甲還雇傭徐某管理工廠,并多次在其外出期間,讓葉某乙幫助管理及發放工人工資等事宜。
2019年8月16日至9月2日間,葉某甲共計收取200余噸廢舊電路板、電器內的廢舊電線、銅渣等通過熔煉提取銅、鐵等金屬。通過收取廢物、出售銅、鐵、廢渣共計得款43萬余元。葉某甲、徐某和陳某等五人其行為均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條、第二十五條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以污染環境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公益訴訟起訴人周寧縣人民檢察院請求判令葉某甲、徐某和陳某等五人對本案冶煉廢渣處置費用人民幣46518.9元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在庭審中,五名被告人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和事實均無異議,表示自愿認罪認罰且均當庭表示愿意共同依法賠償本案冶煉廢渣處置費用人民幣46518.9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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