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新聞網11月23日電 (蔡逸梅)近日,壽寧法院首次組成七人合議庭公開審理一起非法占用農用地、妨害作證、偽證案,并進行同步網絡直播。此案也是該院審理的首例涉生態公益訴訟案件。
壽寧檢察院指控,2019年6月份,張某春在陳某斌的幫助下購得村民陳某光等3人的基本農田共計3970平方米,用于建設“公墓”,并承諾給陳某斌1股股份。
同年7月下旬,張某春與葉某光、葉某平等其余6名被告人商議決定共同出資建設公墓并投資入股。經商定,公墓總共14股,每股10萬元,由張某春、陳某等8人分別占股。
2019年8月初,張某春、陳某等8人在未取得相關主管部門審批手續的情況下,將“征用”的農田用于建設公墓。至案發,該公墓已基本建設完成,部分墓穴已售賣。經鑒定,被毀壞永久基本農田面積共3613平方米(折合5.42畝)。
該案案發后,張某春、陳某為逃避刑事處罰,于2019年11月,多次指使陳某光向公安機關作未將農田賣給張某春等人做公墓,張某春轉賬的購地款已全部返還的虛假證明,并付給陳某光20000元“好處費”。至2019年12月13日,陳某光向公安機關所做的9次筆錄均為虛假陳述,同年12月17日才如實供述事實。案發后,陳某光及其余8名被告人先后到壽寧縣公安局投案。
壽寧檢察院在提起刑事公訴的同時,還一并提起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請求判令張某春、陳某等8人對損毀的基本農田進行復墾或承擔復墾工程款264647元,承擔復墾方案編制費20000元。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將擇期宣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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