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新聞網12月21日電 (鄭鴻善)近年來,福鼎法院“四重點”化解“執行難”,提升執行質效。
一是重民生,護權益。綜合運用調解、和解、強制措施,執結涉民生案件150件,平均執行天數23天,發放救助金50.3萬元。
二是重民企,促復產。制定石材企業轉型升級專項方案,對重點房地產案件慎用保全措施,屏蔽被執行企業325家。
三是重治理,打黑財。立案后三日內啟動執行,逐案逐人逐項建立臺賬,受理涉黑惡案件13件90人,到位金額2345.55萬元。
四是重化解,減執源。嚴格立案審查,對金額小、案情簡單的,督促自動履行或達成和解協議,案件受理量同比減少310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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