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新聞網1月5日電 (李羅坤)近日,周寧法院堅持善意文明執行理念,成功執結了一起排除妨害糾紛案件。
蘇甲與蘇乙的房屋相鄰,蘇甲房屋建造時間早,為了保護墻面,修建時蘇甲將房頂的樓板延伸至蘇乙房屋地界上空約40公分作為護墻的雨披。
2018年,蘇乙開始建造房屋,修建至第四層時受該雨披影響無法繼續施工,雙方協商未果,蘇乙于2020年1月訴至法院要求蘇甲拆除雨披。訴訟中,蘇甲以蘇乙違反雙方簽訂的協議建造房屋,且未解決蘇乙拆除的部分雨披造成房屋滲水等問題為由提起反訴。
經合并審理,法院判決蘇甲應拆除其房屋向蘇乙房屋地界上空延伸的樓板雨披,并駁回蘇甲的訴訟請求。判決后,蘇甲未上訴,判決生效。在生效判決限定的時間內,蘇甲未自行拆除雨披,蘇乙向周寧法院申請執行。
12月2日,周寧法院組織執行干警依法對樓板雨披進行強制拆除,并邀請人大代表到場監督。
考慮到蘇甲房屋建成時間久,房屋結構老化,使用電鋸切割拆除雨披。作業期間,執行干警有序引導周圍群眾通行,并疏散圍觀群眾,在長達6個小時的緊張作業后,這個影響鄰里關系的樓板雨披被強制拆除,有效保障了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鄰里糾紛和為貴,你讓讓我退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常言道:遠親不如近鄰,近鄰不抵對門。”周寧法院副院長、執行局局長呂增如是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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