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新聞網11月23日電 (戴傳保 李莉莉)福鼎一男子招募員工成立多個工作室,為網絡賭客充值或提現賭資超八千萬元。日前,福鼎法院審結該起開設賭場案,依法判處胡某杰有期徒刑三年十個月,并處罰金20萬元,同時追繳其違法所得174余萬元。
2020年3月至2021年2月間,胡某杰單獨出資或伙同他人(另案處理)共同出資,先后在福鼎市五處民房內設立工作室,代理網絡賭博平臺充值或提現業務。
胡某杰從上家購買賭博網站充值或提現代理權,為四個賭博網站擔任充值代理,提供銀行賬戶,利用某平臺賬戶接收網絡賭博參與者賭資,并將賭資轉賬給賭博網站指定的賬戶,為參賭者在賭博網站注冊的賬戶充值上分,從中賺取充值金額2%至2.5%不等的利潤;為兩個賭博網站擔任提現代理,接收上家賭資并以為賭客下分的形式幫助賭客提現。
期間,胡某杰先后雇請12名員工(均另案處理),在工作室從事充值或提現業務,涉案賭資共計8094萬余元,獲利174萬余元。2021年4月,胡某杰被公安機關抓獲,現場扣押65張銀行卡、19個優盾和73部手機等作案工具。
法院經審理認為,胡某杰明知他人開設網絡賭博網站招賭,為獲取非法利益,伙同他人為網站和線上參賭人員提供資金支付結算幫助,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開設賭場罪,結合其從犯、認罪認罰等情節,遂依法作出如上判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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