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公安部聯合發文 提升刑事案件辦理質效
據最高檢12月6日消息,最高檢、公安部近日聯合印發了關于健全完善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機制的意見,旨在推動提升公安執法和檢察監督規范化水平,確保依法履行刑事訴訟職能,實現懲罰犯罪與保障人權并重的目標。
意見強調,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要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踐行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要求,加快推進執法司法責任體系改革,構建規范高效的執法司法制約監督體系。積極適應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要求,堅持懲罰犯罪與保障人權并重,堅持雙贏多贏共贏理念,協同構建以證據為核心的刑事指控體系,確保依法履行刑事訴訟職能,共同維護執法司法公正。
意見要求,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要嚴格遵守刑事訴訟法等法律和規定,明確責任分工,依法規范開展偵查活動和偵查監督工作。在充分遵循執法司法權力運行規律,尊重偵查規律、監督需要和司法實踐的基礎上,為公安機關依法及時高效開展偵查、檢察機關依法全面履行監督職責提供必要便利和保障。
在健全完善監督制約機制、協作配合機制、信息共享機制等方面,意見作出具體要求,包括加強內外監督銜接、建立聯合督辦機制、建立完善聯席會議制度、加快推進跨部門大數據協同辦案機制等。
意見明確,人民檢察院刑事檢察部門與公安機關法制部門共同牽頭設立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辦公室。該辦公室負有協調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相關部門加強對重大、疑難案件的會商指導等職責。
最高檢和公安部相關負責人表示,兩部門將強化執法司法權力監督制約,構建規范高效的執法司法制約監督體系,推進意見各項制度機制落地生效,不斷提升公安執法和檢察監督工作法治化水平,切實提升刑事案件辦理質效。
文/本報記者 孟亞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