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新聞網12月21日電 (林芳)日前,福安法院順利執結一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成功將11余萬元工程款全部發放給申請執行人。
池某與某村委之間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21年9月2日判決后,該村委未及時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池某于2021年11月3日向本院申請強制執行。
考慮到申請執行人已年逾七旬,執行法官慎重高效處理此案,充分利用網絡查控系統大數據的優勢,分批次成功將案涉的11余萬元工程款全部凍結,并立即前往相關網點進行扣劃,最后將全部案款快速發放給申請執行人池某。池某表示十分感謝法院的高效執行,為其了卻一樁心事,一再道謝。
福安法院始終秉持創新執行方式,提高執行效率的理念,加大執行力度,確保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債權能夠及時得到兌現,切實做到為當事人排憂解難,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和滿意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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