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新聞網1月30日電 (林如婷)為進一步推進訴源治理工作,霞浦法院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法院的工作要求,強化訴前指導和風險評估,引導當事人通過訴前調解方式解決糾紛,并及時委派訴非聯動中心調解員開展調解工作,對于調解難度較大的案件,簡案速裁團隊法官及時跟進助力調解,既減輕了當事人的訴累,又從源頭上減少了訴訟案件的增量,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根據最高院下發的通知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將訴前調解成功后申請司法確認案件編立“訴前調確”案號,不再使用“民特”案號,訴前調解成功出具調解書案件編立“訴前調書”案號,不再使用“民初”案號。
就在今年元旦后,霞浦法院使用“訴前調確”“訴前調書”案號發出首份民事裁定書和調解書。截至目前,霞浦法院已使用“訴前調確”“訴前調書”案號發出了4份民事裁定書和18份民事調解書,為22起糾紛的解決畫上了圓滿的句號。
下一步,霞浦法院將繼續深化多元解紛工作機制,不斷優化司法服務,不斷加強訴源治理,不斷加大訴前調解力度,積極探索“訴前調確”和“訴前調書”案號方式對案件處理的新道路,減少進入訴訟程序的案件數量,努力滿足新時代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多元化司法需求。(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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