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新聞網3月4日電 (葉雨香)在寧德市蕉城區人民法院執行法官陳如飛的案頭,放著一份執行通知書,這起案件圓滿化解,可執行通知卻沒有送出。背后的故事,還要從五年前說起……
2017年7月,雷某、鐘某夫婦與寧德農商銀行簽訂了《借款合同》《保證合同》《貸款利率定價補充協議》,合同約定,雷某夫婦向該行申請貸款7萬元,并約定了款項用途、利率和還款方式,借款期限自2017年7月17日至2022年7月16日止。
可貸款發放后,雷某夫婦未能按約償還借款,截至2019年9月,尚欠借款本息50637.15元。同年10月,經寧德農商銀行多次催討,雷某夫婦拒不還款,遂向蕉城法院提起訴訟。經審理,法院判處雷某夫婦償還寧德農商銀行借款本金、相應利息、罰息、復利共50637.15元。
執行法官陳如飛正要依法發出執行通知書,就在此時,他得知被執行人雷某、鐘某在寧德農村商業銀行霞浦支行辦理業務。“或許跨域共享調解員機制能幫上大忙!”于是,陳如飛立即聯系霞浦法院特邀調解員阮文,這起跨域執行案件調解隨即開始。
阮文接到電話后,第一時間聯系當事雙方了解案情,以“背靠背”的調解方式,與雙方溝通交流。同時耐心細致地對被執行人雷某、鐘某進行釋法說理,告知他們如不履行,法院將會強制執行凍結及查封個人名下財產,對將來影響極大。
在阮文的耐心說服教育下,被執行人雷某、鐘某認識到了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決的重要性。3月2日,阮文趁熱打鐵,召集受寧德農村商業銀行委托的霞浦支行與被執行人雷某等,簽署了執行和解協議。隨后,寧德農村商業銀行也提出了撤回執行申請。
這是繼蕉城法院第一起行政案件跨域共享調解完成后,在此經驗的基礎上,該院執行領域又成功地利用跨域共享優勢化解的一起域外被執行人的執行申請案。高效、便捷的跨域共享,讓這起即將進入“末端治理”的案件轉變為“源頭治理”,達到了真正意義上的執行減負。
近年來,蕉城法院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積極探索執源治理,加強部門聯動協作,完善調裁審執銜接工作機制,力求高標準、高質量、高要求將爭議在源頭上化解,真正全面形成民事訴源、行政訴源、執源治理“三駕馬車”合力共進的局面,開啟執行減負的創新方式,切實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該項機制的構建完成,也宣告著蕉城法院實現了案件立審執全流程跨域共享調解,為不斷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紛機制建設,打通司法為民服務的“最后一公里”,提升市域治理水平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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