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新聞網3月7日電 (邱武敏)“真沒想到這么快就能拿到賠償款,不用交訴訟費,也不用開庭,而且,這個司法確認書也有強制執行力,你們的道交一體化訴非聯動中心真是太方便了。”近日,在福安法院道交一體化訴非聯動點,交通事故糾紛案當事人陳某某看著手機上微信到賬記錄,高興地給福安法院點贊。
當天上午,福安法院民一庭法官在福安公安局交警大隊設立的道交一體化訴非聯動點成功訴前調解了兩起機動車道路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該兩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均為騎行摩托車與行人在紅綠燈路口處發生的碰撞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責任認定雙方各負同等責任。
調解過程中,經過訴非聯動點特邀調解員和員額法官耐心的釋法說理,雙方當事人最終達成調解協議,當場履行了部分賠償款。同時,訴非聯動點法官依當事人申請司法確認,對該調解協議書予以司法確認,若對方不履行剩余賠償款,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讓糾紛當事人無后顧之憂。
為深入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聚焦交通事故矛盾糾紛化解的堵點難點,福安法院在公安、保險等多部門、多行業支持下,在交警大隊設立道交一體化訴非聯動點,以“法官+法官助理”的模式建立法官指導調解制度,大部分案件在調解員的調解下以和解、調解方式解決。
同時,依當事人申請,對調解協議書進行司法確認,賦予調解協議書強制執行力,讓糾紛當事人吃下“定心丸”,大大減輕了當事人訴累,滿足人民群眾高效多元便捷的司法需求,真正做到了便民、利民,以實實在在的成效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司法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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