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新聞網5月7日電 (葉肖雅)寧德一男子在工地盜竊鋼筋條時被工地保安攔住,威脅要將保安弄死,并使用方木、鋼筋條打砸保安,造成兩名保安輕微傷。近日,蕉城法院審結該起搶劫犯罪案件,判處朱某有期徒刑二年二個月,并處罰金。
2021年9月21日22時許,朱某伙同他人在蕉城區城南鎮某工地盜竊鋼筋條,由朱某兩次駕駛二輪摩托車將盜得的鋼筋條送到蕉城區城南鎮二都村章某某經營的廢品站回收,非法獲利1203元。次日凌晨,朱某等人第三次盜竊鋼筋條欲離開現場時,被工地保安廖某某、管某某攔住,朱某某二人威脅要將保安弄死,并使用方木、鋼筋條打砸保安,后逃離現場。經鑒定,廖某某、管某某傷情均屬輕微傷。
法院經審理認為,朱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盜竊他人財物的過程中抗拒抓捕而使用暴力造成二人輕微傷,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根據朱某某的犯罪性質、事實、情節及到案后的認罪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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