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新聞網6月15日電 (林芳苓)日前,蕉城區法院立案庭在受理的一起訴前調解民間借貸糾紛案中,法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誠信訴訟原則、虛假訴訟的相關規定,要求雙方當事人簽下《誠信訴訟承諾書》,給其加道“緊箍咒”。
原告周某甲與被告周某乙因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經特邀調解員調解,雙方均同意調解。法官在審查過程中,發現該案借款金額較大、借款時間比較久,周某乙又系被執行人,存在虛假訴訟的嫌疑。
法官在了解雙方對借款金額、借款時間、交付情況及利息約定等借款形成過程的細節情況后,為防止虛假訴訟、惡意訴訟等不誠信的訴訟行為損害司法權威,法官在調解過程中告誡雙方當事人虛假訴訟的法律后果,并讓雙方簽下《誠信訴訟承諾書》。
下一步,蕉城法院將進一步加大整治虛假訴訟工作力度,通過定期開展法治宣傳活動,公開曝光虛假訴訟典型案例等方式,維護司法秩序、樹立司法權威,助推社會誠信體系建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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