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新聞網7月5日電(蘇雯)工人因與承包商方在工資結算時產生了分歧,便到福鼎法院設立的雙岳工業園區涉企維權工作室咨詢相關事宜。日前,經工作室值班法官耐心溝通、釋法明理,工人陳某與承包商李某最終達成了調解合意。
2022年5月,陳某經他人介紹到李某承包的工地務工,雙方原定工作時長為10天內,工資為320元/天。后因工程需要,雙方同意延長工時,但未就工資事宜再次協商。
工程結束后,雙方在結算工資時產生分歧,陳某認為雙方事先已約定工資為320元/天,不論工作時長多久均應按320元/天計算總工資,但李某認為長工與短工的工資是不同的,陳某已工作40余天,應按長工280元/天計算總工資。鑒于當時對工資及工時僅口頭協商,雙方各執一詞、均不肯讓步。
值班法官了解相關情況后,主動聯系工程承包商李某并與其耐心溝通協調,通過分析訴訟風險、引導選擇非訴訟方式解決糾紛,最終促成雙方調解合意,從源頭化解該矛盾糾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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