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新聞網8月8日電 (盧小洋)連日來,居高不下的氣溫或許擋住了許多人出行的腳步,但阻擋不了法院執行干警們的堅定步伐。近日,寧德市蕉城區人民法院出動30余名執行干警,對位于福安的一處占地1.7萬平方米的廠房進行強制騰空,并交付買受人。
原來,申請執行人寧德某銀行與被執行人福建某電機有限公司合同糾紛一案,因判決生效后,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判決所確定的義務,寧德某銀行即向寧德中院申請執行,后交由蕉城法院執行,申請執行標的為850萬元及相應利息等。
蕉城法院依法查封被執行人位于福安某開發區的廠房,并多次張貼騰房公告、拍賣裁定并通知當事人,但被執行人、案外人直至廠房被拍賣后仍拒不騰空交付。由于案涉的廠房面積大、樓棟多、安全條件差、人員復雜,執行干警多方走訪后繪制了現場部署圖和詳細騰房行動方案,并與福安法院聯系取得派警支持。
當日9時許,蕉城法院執行干警在預定時間到達案涉廠區。經過部署,將執行隊伍分為廠外現場警戒組、廠內秩序維護組、執行實施組、財產登記組、機動組等,各小組各司其職,待命行動。另通過蕉城法院短信平臺及電話方式通知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廠區實際占有人到場接收騰出的物品。
行動中,執行干警按照原行動方案,分別到原計劃的樓棟、樓層進行騰退和勸離工作。經執行干警釋法明理,廠區的其他樓棟實際占有人均承諾在期限內自行與買受人簽訂租賃合同,再經買受人的認可。
騰房現場,干警們有序搬離被執行人的物品,并對易碎物品小心包裝、輕拿輕放,直接封存財務票據,對難以搬運的大件家具則由專業人員予以拆分后再行搬離。被執行公司的實際控制人胡某在該院的執行震懾下,主動提出將辦公物品存放于其指定倉庫,并于三個月內自行取走。執行干警遂將辦公物品騰至上述倉庫,并制作筆錄。
烈日當頭,酷暑難當。經過七個小時連續奮戰,執行干警汗濕衣背,涉案占地1.7萬平方米的廠房順利騰空。下一步,蕉城法院將繼續保持高壓態勢,進一步加大執行力度,嚴厲打擊拒不執行、妨礙執行的違法行為,努力提升執行質效,逐步形成“常態執行+集中執行”工作模式,為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推動全區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強有力的司法保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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