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新聞網8月25日電 (蔡慶雪)福鼎一“烏龍”買家購進鐵皮房,接收時因賣家未到現場錯撬了他人的“快餐館”被訴至法院。日前,福鼎法院已化解該起財產損害賠償糾紛,原告撤回訴訟。
2022年3月,周某與案外人談成一筆簡易搭建房的買賣,后帶人前往福鼎市桐城街道某工人生活區接收。因賣家未到現場且聲稱不要搭建房內的物品、可自行撬門,周某一行人便錯將附近林某搭建經營的快餐店強行撬開,搬走店內冰箱、空調、摩托車等大量物品,并毀壞部分桌椅和電線線路。
當日,林某以為店內遭竊便向公安機關報案,真相大白后多次要求周某返還搬走的物品并賠償經濟損失,但均未果。林某遂將周某訴至福鼎法院,要求其賠償財產損失80000元及利息。
立案后,承辦法官第一時間聯系雙方當事人了解案情,發現被搬走的部分物品已滅失或損壞,而雙方對損失金額分歧較大。承辦法官立即開展“背對背”調解,明之以理、釋之以法,最終雙方達成一致:周某將誤搬的部分物品返還并運至指定地點,同時賠償經濟損失13000元。在確認周某已履行完畢所有義務后,林某當日便向法院申請撤回訴訟。(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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