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安委會印發了《加強電動自行車全鏈條安全監管重點工作任務及分工方案》,從生產、銷售、使用、回收四個方面進行了全面部署,進一步厘清了電動自行車行業監管中各部門的職責所在、任務分工,明確了相關標準和制度規范,為推動電動自行車行業安全健康發展指明了方向。
電動自行車是老百姓日常生活中常見的交通工具,全國保有量約3億輛。數量激增的同時,安全隱患和事故也不斷增多。統計顯示,由電動自行車引發的火災事故從2018年的3000余起上升到2021年的1.8萬余起。事故原因集中在產品質量不過關、使用方式不正確等。
電動自行車火災發生在老百姓身邊,危害性極大,極易造成人員傷亡。電動自行車起火后短短30秒,火焰溫度就能到1300攝氏度,同時產生大量有毒氣體,3分鐘后車身溫度可達1200攝氏度,室內溫度超過600攝氏度。近年來,我國多地發生電動自行車火災致死事故,教訓十分慘痛,需要引起高度重視。
要進一步壓實責任、形成合力。依據《方案》提出的“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和“誰主管誰負責”“誰主管誰牽頭、誰為主誰牽頭、誰靠近誰牽頭”原則,抓實抓牢電動自行車全鏈條安全監管責任,強化銷售環節非法改裝整治,加大路面執法管控力度,加強違法違規停放和充電行為查處等,形成工作合力,確保各個環節不留死角。
針對目前市場上電動自行車品牌繁多,質量參差不齊的問題,《方案》明確要求,要加快鋰離子蓄電池、充電器等關鍵核心部件強制性國家標準的制定,強化電動自行車強制性產品認證(CCC認證)管理。生產企業要將安全放在首要位置,著力提升產品質量、安全標準和企業規范化水平,確保電動自行車安全上路,消費者安全使用。
此外,廣大電動自行車的使用者要提高安全意識,深刻認識到電動自行車火災的危險性,時刻繃緊安全使用這根弦。統計顯示,超半數的電動自行車火災發生在夜間充電期間。消費者一定要嚴格遵守相關規定要求,購買質量合格的產品,注意日常養護,特別是要在公共停放區域進行安全充電,避免由于不良使用習慣帶來的風險隱患,保障自身和他人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