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4日電 4日,中國足球協會網站發布《關于對上海申花U21足球隊球員費爾南多違規違紀的處罰決定》。
其中提到,2022年10月31日,中國足球協會U-21聯賽第三輪場序第13場,上海申花U21足球隊與上海海港U21足球隊的比賽在福建漳州歡樂島國際足球訓練基地1號場地舉行。
根據裁判員報告、比賽監督報告、視頻、當事方情況說明及聽證,當比賽進行到第22分鐘時,在裁判員鳴哨停止比賽后,上海申花U21足球隊72號球員費爾南多實施暴力行為,推擊對方球員胸部,裁判員出示紅牌將其罰令出場。
中國足球協會紀律委員會依據《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第五十三條、第四十八條、第一百一十條、第五十八條之規定,作出如下處罰:
一、對上海申花U21足球隊72號球員費爾南多予以停賽4場;
二、對上海申花U21足球隊予以通報批評。
本處罰決定自公布之日起立即生效。
中國足球協會表示,將依照《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的規定,堅決嚴肅處理各類違規違紀行為,凈化賽場風氣。望各參與方能夠共同維護比賽秩序和來之不易的足球發展環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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