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新聞網11月30日電 (高妙鈴)近日,壽寧法院成功調解一起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糾紛。
吳某到壽寧縣某足浴中心進行刮痧、艾灸等理療,吳某在該中心理療師傅葉某建議下接受了拔罐服務。期間,因葉某操作失誤,將燃燒中的酒精瓶碰倒,致黃某左上肢燙傷,住院17天。期間,葉某僅支付1900元,雙方多次協商未果,吳某訴至法院,請求該足浴中心和葉某連帶賠償各項費用14803.97元。
壽寧法院受理該糾紛后,委派特邀調解員開展調解工作。調解員與足浴中心取得聯系,向雙方征詢調解方案,足浴中心承認吳某傷情系因其員工失誤所致,愿意賠償,但因疫情,生意不景氣,希望可以減少部分費用。調解員通過相關案例引導雙方換位思考,互讓互解,最終促成達成和解,足浴中心一次性賠償各項損失9300元并當即履行,吳某撤回起訴。
壽寧法院堅持訴源治理理念,充分發揮特邀調解員作用,引導當事人選擇訴前調解方式解決糾紛,讓多數糾紛通過非訴訟程序解決,從源頭上減少訴訟案件,真正做到“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更好地促進百姓和順、城鄉和美、社會和諧,實現“治未病”的良法善治局面。(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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